三
29
4月
2009
螺栓拉力实验标准
试件抗力试验
螺栓材料的试件及试验方法应按GB228的规定。试件取样部位如下:
M12~M36中心取样,试件直径按螺栓直径的四分之三(3/4d)计算;
M39~M64×4偏心取样,取样中心位置在螺栓直径的四分之一(1/4d)处,试件直径按螺栓直径的八分之三(3/8d)计算
7.2 拉力载荷
将螺栓旋入专用夹具的内螺纹中,使旋入的螺纹长度不少于6P、未旋入的螺纹长度不少于2P。螺栓头下置一楔垫,当试验拉力达到表5规定的范围时,螺栓应断裂并发生在螺纹部分或螺纹与螺杆交接处。楔垫角度α=4°,其余型式与尺寸按GB3098.1 82第8.5条规定。
7.3 硬度试验
常规硬度试验按GB3098.1 82第8.3条规定。
芯部硬度试验应在距螺纹末端一个螺纹直径的截面上,距中心四分之一直径(1/4d)处,任测四点,取后三点平均值。
7.4 脱碳试验
脱碳试验按GB3098.1 82第8.8条规定。
-
8 验收规则
-
8.1 螺栓出厂检验应按批进行。同一性能等级、材料牌号、炉号、规格、机械加工、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。最大批量:对小于等于M36为5000件,对大于M36为2000件。
-
8.2 螺栓的尺寸、外观、机械性能及表面缺陷检查按GB90规定;但对M39~M64×4螺栓的试验抽样方案按芯部硬度n=2,Ac=0;实物拉力n=3,Ac=0。
-
8.3 制造者应以批为单位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,其主要内容如下:
-
a)规格;
b)数量;
c)性能等级、材料牌号、炉号、化学成分;
d)机械性能试验数据(含材料试件);
e)出厂日期和批号
f)产品质量合格证
8.4 用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,在正常运输和保管条件下,应在产品出厂之日起半年内向制造者提出,并经双方按本标准之要求进行复验裁决。
-
9 标志与包装
-
9.1 产品应清除污垢及金属屑。产品表面应涂有防锈剂,以防止在运输和贮藏中受到腐蚀。在正常的运输和保管条件下,应保证自出厂之日起半年内不生锈。
-
9.2 包装箱应牢固、防潮,包装型式由制造者选择。每箱毛重一般不超过40kg。
-
9.3 包装箱外表应有标志,主要内容如下:
-
a)制造者名称;
b)产品名称(全称或简称);
c)本标准规定的标记;
d)产品数量及毛重;
e)出厂日期和批号。
天津标准件|天津螺栓|天津热镀锌螺栓|天津高强度螺栓|天津螺丝|天津紧固件|
